保卫处是负责医院消防安全、治安保卫、户籍管理、电梯管理及交通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

1.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定,结合医院工作实际,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负责组织开展法制、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。建立群防群治的消防、治安保卫工作长效机制,预防各类案件、事故的发生。

3.负责院内治安管理工作。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环境,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及时向医院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,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有关刑事、治安案件等。

4.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负责消防管理工作。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,加强消防管理,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,切实保障医院消防安全。

5.负责协助各部门、各科室建立健全消防、治安等工作的安全生产档案。与各部门、各科室负责人签订消防、治安责任书,明确职责,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。

6.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积极发现、掌握事关医院稳定的各种情报信息,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,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。

7.负责户籍管理工作。管理医院职工集体户口,办理医护员工户籍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8.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医疗纠纷,防止突发事件的扩大升级。

9.负责院内交通与车辆管理。制定和完善院区交通安全管理和停车管理制度,切实维护院区道路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秩序。

10. 负责电梯和立体车库使用管理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有关法律、法规,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。

11.完成院党委、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一)消防科职责

1.负责传达上级消防安全会议及文件精神,组织落实相关要求和部署。

2.认真贯彻执行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消防工作方针,强化消防管理,确保消防安全。

3.负责医院消防监控系统的运行、维修及管理工作。

4.负责医院消防水泵、管道、水箱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工作。

5.负责医院改扩建项目的消防安全检查及督导落实工作。

6.负责医院职工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。

7.负责医院消防系统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。

8.负责配合消防主管部门的检查,及时制止及纠正消防违法行为,消除安全隐患。

9.完成院党委、行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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